立案之初,李钊及其公司就曾被公安部、国税总局等部门调查,但都被李钊用金钱"摆平"。

李钊案发,公安部经侦局京城总队成立专案组,何进升担任组长,查办中,何进升负责提出侦查思路、人员分工、工作安排等决策。

只是,谁都不知道的是,李钊和何进升认识,关系还不错。

何进升对此案的态度甚为积极,极力要求尽快撤案,避免造成恶劣影响。

因为何进升的干预,该案最终至处置了一些当事人而李钊逍遥法外。

事后,李钊送给何进升一百万元,而且还为何进升儿子的新房进行豪华装修和购买了全部高档家具家电。

自此,何进升充当起了李钊的庇护神。

股票内幕按平息,但是,李钊公司的偷税漏税案件被爆出。

因李钊公司涉税犯罪额度巨大,国税总局稽查局召集六省市税务稽查局负责人开会,统一部署对李钊在六省分公司的税务检查。

李钊公司脱逃税款,李钊岂会不知,他早有打算,早就利用玩呢个的金钱,把时任国税总局稽查局稽查三处处长郭林拉下了水。

涉税案最终以很小的数额定罪。

但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但中纪委介入后,李钊的金钱攻势失去效力,终于难逃劫数。

李钊案发后,多名省部级及部级以下官员相继被查。

李钊案中的受贿官员,级别最高者是原公安部经侦局副局长兼京城经侦总队总队长何进升。

京城市高级人民法院进行了公开宣判。李钊被判十四年有期徒刑,并罚没8亿元人民币的非法所得。对于同案被诉的其他被告人及被告单位,法院以内幕交易罪判处李钊妻子王娟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亿元。其他案犯均被判刑。

宣判后,李钊和其妻子不服判决,提出上述,最高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李钊案落幕......

然而,佳多宝却从中看出了很大问题。

虽然判决已出,但整个案件还有诸多不甚明了之处。

首先是,此内幕交易案的损害方最大的是股民,这在本案中没有明确的赔偿认定。

其次是此案牵连了大大小小的几十个官员虽然有些被处理,但是,涉案人员官职最大的国家公安部的何进升只是调离了原单位,到某省检察院任职,却没有被控诉,没有得到应有的惩处。

佳多宝知道这里面肯定有问题,而且问题不小,可能涉及到高层某些人,但是,佳多宝要是没看出来也就罢了,既然看出来了,以他的性格,不管不问是不可能的。

不过,佳多宝并没有马上对中纪委提出异议,而是秘密开始了调查。

半个月后,佳多宝亲自向中纪委办公厅提出了要求第八监察室接受监督调查的通知!

中纪委办公厅首次接到这样的通知,不敢怠慢,急忙报请中纪委书记张连生。

中纪委书记张连生对此事高度重视,立即命令第八监察室立即接受零号监察室监督调查,并无条件密切配合。